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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资源税怎么征收百度知道 一、石灰石的征收管理: 1、应缴资源税计算公式:石灰石销售数量(吨或立方米)*税率(0520元)。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或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缴纳起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规定:“ 第性能特点
一、石灰石的征收管理: 1、应缴资源税计算公式:石灰石销售数量(吨或立方米)*税率(0520元)。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或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3、缴纳起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规定:“ 第三条 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乘以石灰石资源税应如何计算?4442发票查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在之前的《云南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是可以直接按“石灰石”、“粘土”、“砂石”税目来申报的。 2020年9月1日开始,矿产品首先需要准确判断属于哪种原生矿种,对应《资源税税9月1日后,石灰石、白云石、粘土、砂石的资源税怎么申报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防范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石材矿山征收1%10%资源税税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石材矿山征收1%10%资源税 19:28 我国自198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石材矿山征收1%10
1.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具体认定条件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对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环境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税屋提示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20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3号)规定:“ 第三条 资源税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计税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税销售数量是指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 原矿和精矿的销售额或者销石灰石资源税应如何计算?4442发票查询
税屋提示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20年9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税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防范涉税风险,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矿产资源税以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 (一)按精矿实施从价计征:铁矿、铜矿、菱镁矿、银矿、铅锌矿、硫铁矿、萤石等矿产品。 (二)按原矿实施从价计征:磷矿、高岭土、石灰石、石膏、石英砂、膨润土、沸石、云母、白云岩、珍珠岩、片麻岩、角闪岩、凝灰岩、玄武岩、安山岩、浮石、黑曜岩、大理石、辉绿岩、花岗岩、瓷土、陶瓷土、矿泉水、海关于印发河北省矿产资源税实施办法的通知
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 (%)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4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 不含增值税的离岸价格 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销售数量 1粘土、砂石和部分未列明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从量定额征收; 2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 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 3纳税人 不能准确 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 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资源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汇总(5大类税目)税屋——第
二、资源税 1、税率 品 名 单位税额 原油 830元/吨 天然气 215元/千立方米 煤炭 035元/吨 其他非金属矿源矿 0520元/吨、克拉或立方米 黑色金属矿源矿 230元/吨 有色金属矿源矿 0430元 /吨或立方米 2、资源税的计算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销售的,其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2)纳税人将开采或生产的应税产品自用或自2018年7月1日起,无取水许可证取用水的,按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的3倍征收。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三)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的,免征水资源税。 (四)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五)采油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百度百科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本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 改革试点。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确保稳妥有序推进,本市制定了《北京市水本文汇总整理2019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审结的涉土地征收行政纠纷案例,就相关案例整体情况、案件争议焦点、裁判观点进行汇总,供读者参考。 本次检索获取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共 680 篇裁判文书。 其中判决 3 份,裁定 677 份。 政府作为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涉土地行政征收案例大数据报告澎湃号·政务
2014年7月1日后依3%征收率减按2% 征收增值税。 一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主要适用于除东北地区、中部地区、汶川地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石材矿山征收1%10%资源税税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石材矿山征收1%10%资源税 19:28 我国自1984年10月开始征收资源税,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进一步落实资源有偿利用原则,推动了中国税收法定进程。 2019年8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石材矿山征收1%10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当年资源税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纳税人享受该项优惠政策,以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认定损失金额的材料作为留存备查资料1.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 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 30%。 具体认定条件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 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并制定具体办法。 ( 六 ) 关 于 收 入 分 配 体 制 及 经 费 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1.此次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2.已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 稀土 、钨、钼等6个资源品目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仍按原办法执行。 三、做好资源税改革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资源税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选矿比=精矿数量÷耗用原矿数量 原矿课税数量=精矿数量÷选矿比 (%) 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东奥会计在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1.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见附件)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和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实行从价计征,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调整为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资源税: (1)开采原油以及在油田范围内运输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2)煤炭开采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 (层)气。 2法定减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资源税: (1)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资源税; (2)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30%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知识点东奥
一、煤炭资源税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概述:应纳税额= 原煤或者洗选煤计税销售额×税率 1开采原煤 直接对外销售 :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 【提示】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收取2019年6月30日前(含2019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2019年增值税改革细则:16%调整为13% 10%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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